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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相关法律

2010年04月13日

[English / 英文]

言论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

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於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

 

第一百零五条(第二款):
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全国人大网/宪法; http://www.npc.gov.cn/npc/xinwen/node_505.htm. ^

2.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网站,网址是:http://www.mps.gov.cn/n16/n1282/n3493/n3763/n493954/494322.html^

错误 | Human Rights in China 中国人权 | HR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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