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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深异议人士陈卫被重判9年

2011年12月23日

12月23日,四川省遂宁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陈卫“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一案,当庭宣判陈卫9年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2年。

 法庭审理在上午9点半开始,11点20分结束,整个过程不到两小时。陈卫是带着手铐被四个法警押进法庭的,神情从容。陈卫的妻子王晓燕及陈卫的姐姐、弟弟出庭旁听。律师郑建伟、梁晓军为陈卫作了无罪辩护,但是法官不断打断他们的辩护。陈卫也作了自我辩护,但也被法官多次打断,不允许他作“最后的陈述”,将他强行带走。陈卫被带离法庭时,高喊三声“无罪!宪政民主必胜!专制必亡!”

庭审后,陈卫的妻子王晓燕气愤地表示;我们没有机会说话,周围太多警察,荷枪实弹。整个庭审就是欲加之罪,颠倒黑白,抹杀事实,这就是所谓“中国特色”的言论自由。

陈卫的朋友和一些外地的维权活跃人士准备出庭旁听,但遭警方扣押和监控,其中有他的好友欧阳懿,广西的端启宪、张维,成都的陈云飞、黄晓敏、卢刚等。

这已是陈卫第三次入狱:第一次因参加“八九”民运,被关押在秦城监狱,1990年12月释放;第二次是在1992年,因秘密组建“中国自民党”、“中华进步同盟”、“自由工会”、“中国团结民主联盟”等组织,并筹划纪念“六四”事件的活动,被判有期徒刑5年。

根据中国的刑法,“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一般处以5年以下徒刑,“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法院认定,陈卫系“累犯”且“罪行重大,影响恶劣”,从重判处9年有期徒刑。最近,贵州人权研讨会的组织者陈西也被警方正式逮捕,也将面临重判。国内观察人士认为,陈卫这次被重判9年,是当局恐慌各地民众此起彼伏的抗争活动,企图杀一儆百,起到震慑作用。

 

        欲了解更多有关陈卫的消息,请参阅:

 

        另可参阅:

 

        陈卫被指控有煽动性的文章,请参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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