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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第二看守所 2004年12月10日
遂宁市公安局局长王明华 2010年7月21日
书记员 王琳 2010年7月21日
审判长鲍浩、审判员蒋伟君、代理审判员高凌
杨浦分局工作情况;杨浦分局劳教请示;劳教委证据清单1;劳教委证据清单2;驻京组工作情况;7月14日出庭通知 杨浦分局工作情况 杨浦分局劳教请示 劳教委证据清单1 劳教委证据清单2
判决书(2009)津铁刑初字第88号的PDF(31页,5.02MB)
北京铁路运输中级人民法院: 受被告王宇委托,经北京市亿嘉律师事务所指派,张凯律师作为王宇涉嫌故意伤害案件的辩护人,该案在贵法院承办。但是,我们认为:贵院在办理过程中, 明显违反法律规定,严重侵犯律师权利,变相剥夺当事人的辩护权。具体理由如下: 一、未依法给辩护律师下达开庭通知书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进行下列工作: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鑑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 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 根据《关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试行)》的通知(六)将传唤当事人和通知辩护人、法定代理人、证人、鑑定人和勘验、检...
关於提请紧急关注王宇律师涉嫌伤害案遭逮捕、判刑一案的建议书 全国人大、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 受被告王宇委托,经北京市亿嘉律师事务所指派,张凯律师作为王宇涉嫌故意伤害案件的辩护人,该案一审业已结束,王宇律师被判三年,现在正在二审中, 我了解到,该案在侦查、审理过程中多处程序违法,严重侵犯律师权利,变相剥夺当事人的辩护权。具体理由如下: 一、未依法给辩护律师下达开庭通知书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进行下列工作: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鑑定人和翻译人员,传 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 根据《关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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