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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5日,中国政府公布了《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法(草案二次审议稿)》(下称“境外非政府组织法草案”或“该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如果该草案不加修改获得通过实施,将严重削弱中国的民间社会和政府的国际参与。该草案称制定本法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引导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境内的活动,保障其合法权益,促进交往与合作”(第一条);但实际上,该草案规定境外非政府组织必须接受中国公安部门及业务主管单位对其所有活动的严密监控。而这种严厉的监管,将伤害中国自身的利益,切断民间社会为中国面对环境、社会和发展的各种困难可投入的大量资源和专业知识;不仅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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