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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制度

刘晓波 2005 国家由它的民众构成,民众是一个国家的主体,也是国家主权的来源和国家利益的拥有者。在一个合理的政治制度下,政治权力来自民众的授予,政府靠民众血汗养活,政府或执政党仅仅是国家的公仆而非国家的主人。政府必须真正地而不是口头地把民众当作衣食父母,而把自己当作民众公仆。所以,政府的首要职能是善待自己的人民和提供公共服务,无论是权力和国家财政,都必须做到“取之於民而用之於民”;政府所代表的国家利益必须具体化为民众的利益,最终具体落实为个人的安全、财产、自由和民主等诸项法定权利。 总之,尊民爱民、特别是尊重和保障民众用和平的方式置疑、批评、甚至反对政府决策的权利,...
刘晓波 2006 [English / 英文] 后毛时代的中共政权,虽然独裁依旧,但并不狂热,而是理智的独裁,越来越精於利益计算。特别是六四大屠杀后,任何努力都无法缓解中共意识形态的急遽衰落,加上跛足改革带来的惟利是图、普遍腐败和两极分化,更使政权的合法性危机雪上加霜,以至於,即便是独裁化民族主义的煽动,也无法真正凝聚民意民心。所以,中共维持政权的主要方式只能乞灵於经济高增长和利益收买。没落的帝制传统、腐朽的拜金主义和垂死的共产独裁相结合,演化为那种最坏的掠夺型资本主义和现行的灰色统治方式,极端机会主义的统治也使今日中共独裁呈现出模糊多面的特徵。
2008年12月9日 一、前言 今年是中国立宪百年,《世界人权宣言》公布60周年,“民主墙”诞生30周年,中国政府签署《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10周年。在经历了长期的人权灾难和艰难曲折的抗争历程之后,觉醒的中国公民日渐清楚地认识到,自由、平等、人权是人类共同的普世价值;民主、共和、宪政是现代政治的基本制度架构。抽离了这些普世价值和基本政制架构的“现代化”,是剥夺人的权利、腐蚀人性、摧毁人的尊严的灾难过程。21世纪的中国将走向何方,是继续这种威权统治下的“现代化”,还是认同普世价值、融入主流文明、建立民主政体?这是一个不容回避的抉择。
[English / 英文] 言论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1 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於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北京公益组织公盟负责人 许志永 自7月29日被北京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带走后,至今已有一个星期,但当局仍未说明拘押许志永的原因。据非官方报道,许志永被以“偷税罪”拘留,目前羁押在北京市第一看守所。 公盟,全称北京公盟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是专门为公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援助的公益组织。由於现行法规规定社团组织必须首先得到所谓“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才能成立,实际上堵死了独立民间组织建立的可能性,因此公盟只好登记为公司。7月17日,当局关闭了公盟的法律研究中心,指其没有按规定向政府登记。此前,税务当局以偷税为由通知公盟将对其处以142万元罚款。公盟的网站日前也已被当局关闭。 许志永现年36岁,北京邮电大学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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