龐琨、聞宇律師就常伯陽律師被拘留及被指控涉嫌犯非法經營罪一案發表聲明,指出鄭州市當局以“需要聯繫辦案單位批准”以及常伯陽的行為屬於“其他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為由,拒絕他們的會見要求,並拒絕告知案件已查明的主要事實和常伯陽的行為怎麼危害了國家安全。他們到鄭州市第三看守所駐所檢察室投訴,檢察室則進行搪塞。聲明指出,當局的行為已嚴重違反了《刑事訴訟法》和《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嚴重侵害了常伯陽律師依法獲得辯護的權利,也嚴重侵害了辯護人依法行使辯護權的權利。他們要求當局及時糾正違法行為,否則,將窮盡一切救濟辦法,以保障國家的法律得到正確實施。 【關於常伯陽律師被指控涉嫌非法經營案的律師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