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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炭翁:重庆打黑与司法改革

February 25, 2010

重庆这场轰轰烈烈的运动已经进入审判阶段,被告人被一个个押往法庭,接受审判。人们感到困惑的是,这场大规模清剿犯罪的运动,究竟是怎么回事?

在重庆市委书记的多次讲话中,反复提到这场打黑的重要性。自重庆出现出租车集体罢工事件之后,市司法部门就开始调查“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活动。该书记的表述,当时收缴的枪支和刀具堆积如山;面对严峻的犯罪,政府不得不打黑。既然如此,人们不禁要问:为什么在共产党领导下,重庆会出现如此大规模的黑社会犯罪活动呢?

自从重庆成为直辖市之后,其党政要员都来自中央,多位政治局委员都曾先后在重庆任过市委书记。重庆市出现大规模的犯罪活动,难道这些党政要员都没有责任吗?

可能是重庆这场打黑影响太大,惊动了某些中央高层。所以,重庆市委书记在讲话中,一再强调前任的历史功绩,试图以此来做“止损点”。但稍有常识的人都知道,重庆黑社会犯罪活动并非一朝一夕,出现如此严重的犯罪案件,要么是历任市委书记玩忽职守,姑息养奸,要么是其深陷其中,充当保护伞。这样一场举世震惊的打黑行动,先是让重庆百姓拍手称快,但冷静后就不能不感到后怕,这些犯罪分子长期盘踞在山城,他们一边犯罪,一边升官。这究竟是什么社会呢?

黑社会犯罪与其它犯罪活动不同,其为团伙,欺行霸市,严重扰乱社会秩序。从此次打黑的审判案件来看,相当一部分犯罪分子利用特殊手段,长期垄断某个行业,坐收利润。不仅如此,辩护律师还披露,部分犯罪分子手中还有政府官员的批文。换句话说,这些犯罪分子之所以能够由小到大,形成势力,主要原因是当地政府官员成了他们的保护伞。现在,重庆前司法局局长文强已经被绳之以法,那么那些已经退休或者即将退休的政府高官,是不是就可以逍遥法外呢?

正如媒体所报道的那样,打击黑社会犯罪活动的过程,其实也是一个反腐败的过程。但是,当腐败深入到体制内部,触及到执政者切身利益的时候,这场打黑就很可能会不了了之。曾经有一些新闻记者呼吁全国各地效仿重庆,但是从重庆打黑的负面效果来看,中央一定会提醒全国各地方要采取更加稳妥的方式。中央高层对其并非满意。

此次重庆打黑,暴露出许多值得思考的深层次问题。共产党执政60年,既掌握着规则的制定权,也掌握着规则的执行权,还掌握着规则的解释权。共产党是不是不讲道理?什么都占着。现代政治的特点在于,政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约束之下从事活动。在我国,宪法虽然规定共产党是执政党,却未允许其凌驾于国家权力机关之上操纵政府,也没有规定党可以随意支配国家财政收入。换句话说,即使我们承认共产党的执政地位,也并不意味着它可以攫取国家权力,挥霍国家财产。可现实是,在国家机构之外,还有凌驾于其上的党组织操纵政府、司法、公共财产。此次,重庆党委书记领导打黑充分体现了中国体制的弊端——党大于国,党委书记领导打黑意味着政府、司法均是虚设,是党权支配的木偶,纯是以党治国。

作为普通百姓,他们欢迎打黑,但是在打黑中,背后有个不受法律约束的超强巨无霸——党,其逾越宪法,另立权力,理直气壮地控制国家各级政府。在这样的体制下,人们如何相信打黑呢?人们不禁要问,重庆党委书记反黑打黑,但是假如其它地区的党委书记喜黑保黑,那么将如何呢?目前这种打黑,虽然打击了黑社会,但因为大权操在执政党的手中,不知道哪一天,打黑的铁拳也会砸在人民的头上。

2002年,胡锦涛接任总书记,曾指出:全党务必要学会依法办事,在宪法和法律的框架内依法执政。现在看来,共产党仍然没有学会在宪法和法律的框架执政。国务院颁有社团登记条例,可是作为中国最大的社团组织,中国的执政党既没有办理社团登记,同时也没有依照宪法执政。到底谁是中国最大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重庆市一些贫苦司机,从一些贪官污吏手中获取批文(这些收贿卖批文的官员该当何罪),自行组建了经济团体,垄断当地的经营,特别是他们竟然敢于集体罢工、抗拒政府,于是被称为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其主要负责人被绳之以法。加之,在这场打黑中,主政者专横跋扈,玩弄法律,翻云覆雨,人们不免担心,普通百姓会不会有一天也会被以莫须有的罪名,指控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绳之以法”呢?

这场重庆打黑中所暴露的深层问题,让人们更加深切地意识到,假如当局不进行政治体制改革,以制度来约束党,即使是“行义”也会恰得其反。我们希望重庆市这场打黑运动成为中国司法改革的转折点,也成为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转折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