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Skip to navigation

六四生还者学运领袖控告李鹏侵犯人权

September 1, 2000

中国人权及宪法权利中心
2000年9月1日 联合新闻稿

「六四」屠杀生还者及学运领袖向纽约地方法院控告中国领导人李鹏侵犯人权,在美国南纽约联邦地方法院排期聆讯。提出控诉者包括在「六四」屠杀中,妹妹张向红被人民解放军射杀的张立明,还有既是「六四」屠杀目击者,曾被当局列为头号通缉对象,又在「六四」后被中国当局追捕及监禁的良心犯,前北京学运领袖王丹、刘刚、熊焱、周峰锁等。该控诉的审判权是基於外国人侵权索偿法赋予的法律权限,身在美国的人可就他人“侵犯公民权益”的行为提出的控诉。控罪包括使用酷刑、即决死刑、任意羁押、违反人道、侵犯和平集会结社权以及侵犯他人享有生命、自由和人身安全的权利。

宪法权利中心的律师Jennie Green 指出:「任何政府官员都不能僭越法律,对广泛的人权作出侵犯,例如对和平集会者的人权侵犯。这次应该李鹏面对审判了。」

中国人权执行主任萧强表示:「“六四”受难者要求平反已超过十年,这是一次机会让他们享受到侵犯人权者会受惩罚的鼓舞,就如前智利独裁者皮诺切特 的下场一样。这次控告向暴政者发出了警告:他们的堡垒并不能保障他们不受法律制裁。」

李鹏在 1989 年 5 月 20 日颁布戒严令,促成戒严部队及执行戒严令的武装警察对手无寸铁的市民进行屠杀。李鹏本应在 6 月 3 日晚上,戒严部队开始利用坦克车及机枪进行那场令人震惊的人权侵犯前,制止事件发生。但他并没有这样做。原告人张立明及他妹妹张向红当时在前往天安门广场途中,被戒严部队截停。戒严部队乱枪扫射驱散人群。子弹由张向红的背部射入,在其右肩向前方穿出,张向红重伤死亡。其后数天,戒严部队还不断向无数的市民开枪。屠杀之后,被告人李鹏竟恭贺并嘉许戒严部队“英勇”执行任务。

张立明说:「1989 年,当戒严部队枪杀我妹妹时,我整个人都呆住了。我永远不会原谅我自己当时没有站在我妹妹和子弹之间。但透过这次控诉,我要勇感与李鹏对抗。我虽然不能保护我妹妹的生命,但我要保卫她的灵魂。」

在镇压及屠杀之后,国家安全部出了一份头号通缉名单,当中包括 21 位学生领袖。当时的国家安全部正是由身为国务院总理的李鹏直接管辖。通缉名单在全国电视上广播,并刊印於全国报纸之上。名单上的其中 4 人就是周峰锁、刘刚、熊焱及王丹。

中国人权是这次运动的发起者,一直支持「六四」难属要求当局对话及调查真相。过去10年来「六四」死难者家属虽然曾经向当局表达过无数次的抗议,发出过多次公开信,要求公义和交待责任,当局却都无动於衷。一群难属团体更在 1999 年,把搜寻到的 155 名死者及 65 名伤者的名单和并纪录了 27 名死难者详情和伤残者死里逃生过程的证辞,呈交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发起一项史无前例的法律行动,要求对「六四」屠杀罪行进行刑事调查,并检控所有应该负责任的官员。然而中国政府并没有任何回应。由於使用种种国内途径均令人失望,中国人权唯有尝试寻求国外法庭受理这宗案件。中国人权收集有关李鹏应对这事件负责的证据,并邀请宪法权利中心作为主要法律顾问。

宪法权利中心负责在国际人权法律中寻求突破,其律师们找出外国人侵权索偿法,曾成功地控告一名巴拉圭的警察使用酷刑及谋杀一名异议人士 Joelito Filartiga 的 17 岁儿子。1980 年美国上诉法院确立了重要先例,让发生在国外的酷刑案件可以在美国的法院聆讯。自那时起宪法权利中心亦曾成功地引用“下令者责任”的原则於一些人权侵犯的案件上,被控者包括一位应对阿根廷“肮脏战争”负责任的将军,还有前海地独裁者 Avril、前危地马拉独裁者 Gramajo、在东帝汶进行屠杀印尼军人统帅 Sintong Panjaitan,在缅甸使用奴隶的美国财团Unocal,以及牵涉袭击奈及利亚人权份子案件的Chevron 及Royal Dutch/Shell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