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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逼民反的口头传唤

July 21, 2010

冯正虎

2010年07月21日

今日上午9:20我刚出楼门,等候门口的张警官告诉我:今天口头传唤,要问一下《官逼民反》文章的事。他带我上了一辆警车,里面已有两位穿制服的警察等着我,并由他们带我去五角场派出所。一场游戏又开始了,一切都在意料之中。

9:50在派出所310室进行笔录,这是合法传唤的必要环节。杨浦区国保警察部门领导小李发问,派出所民警老张用电脑记录,我回答。他问我:你今天为何到派出所来的?我回答:不清楚。他问《官逼民反》怎么解释、是否你的真实意思、等等其他几个问题。我一概回答:不予回答。

我不予回答,是对小李警官与张警官的尊重。他们都是有一定文化程度的人,尤其小李还是读书人。官逼民反的名词解释,他们都懂。我的文章是有内容的,已写得清清楚楚,他们也看得懂。文章是我署名的,当然文责自负。这些小学生的低级问题,我不好意思回答,所以利用我在审讯中可以不予回答的权利。

这次比前几天的传唤讯问更简单,寥寥几句就结束了。我在笔录上签了字:以上两页笔录已阅,记录准确。按法律规定,今天的口头传唤应该结束了。但他们趁机把我羁押在讯问室,由两个非执法人员的社保队员看守,直至下午16:20被释放。他们滥用了八小时的传唤时限,是违反《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第九条,变相拘禁他人的。

我被释放后,没有回家,直接去找五角场派出所所长投诉。所长热情接待,并答应查一下张警官的执法行为。我认为,虽然小李是国保警察,但张警官是派出所民警,也是本案的承办,而且我被传唤羁押地是五角场派出所,所以所长要负责。我很尊重穿警服的警察,他们都是规规矩矩守法的,就是一些穿便衣的国保警察法制观念比较淡薄,随便惯了,还要慢慢学会依法行政。

我告诉所长:以后国保警察传唤我后,做完笔录,还想留我的话,我们可以出去喝咖啡,不要在这里损坏五角场派出所的名声。其实,大家都是明白人,现在都是一些瞎折腾,就像小孩吵架一样。

最后,我与他们握手告别,乘警车回家了。不依法行政,行政就没有丝毫权威,你也笑,我也笑,他也笑,大家都在搞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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